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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委托 

  双委托申报,定期定额纳税的纳税人在银行开设活期储蓄存折账户,与银行签定委托代缴税款协议并将其税务登记证号报告银行。

  税务机关与银行签定委托代征税款协议,由银行将已签委托代缴协议的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与其银行开户帐号设立关联。

  税务机关在征收期内通过专用通讯线路将纳税人定额信息传输到银行,银行根据定额信息扣缴税款,即视为纳税人已申报。

  1)流程图

  

  

  2)申报流程

  1、初次办理双委托申报的纳税人,带着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2、税务人员根据纳税人提出的要求,进行电子报税资格核定。

  3、纳税根据自己的纳税情况,到指定银行存足要申报缴纳的至少一个征期的税款。

  4、申报期内,银行自行划款。

  5、随时到存款银行领取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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