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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08-10-17

   

  1.机动车(载货汽车除外)和非机动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2.载重汽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应纳税额=车船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山东省车船税车辆税目税额表

  

  税目

  计税单位

  年税额

   

 载客汽车

  

  

每辆

大型

  600

 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包括电车)。

中型

  480

 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小型

  420

 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

微型

  240

 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

 载货汽车

自重每吨

  96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

自重每吨

  60

  

 摩托车

每辆

  60

  

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自重每吨

  96

 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

 

   

  车船税船舶税目税额表

  

  计税单位

  年税额(每吨)

   

 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

3

 拖船是指专门用于拖()动运输船舶的专业作业船舶。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计算征收。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净吨位201吨至2000

4

 净吨位2001吨至10000

5

 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

6

  

  说明:

   1、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者,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者,按1吨计算。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者免算,超过半吨者,按1吨计算;但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

  2、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

  3、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按所挂拖车的净吨位计算,税额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4、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5、乘人汽车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大型客车,其余为小型客车。一是车身重量加载客货重量超过4.5吨的;二是载客人数超过20人的;三是车辆长度超过6米的。

    6、轻骑一律按二轮摩托车的税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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