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地税局,市局各科室、各分局:
现将《山东省地税系统关于全面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鲁地税发[2004]3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征管责任区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党组“抓大控中定小”工作思路的一项重要举措,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综合性强,各级地税机关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地税局、市局各分局要成立由分管局长具体负责的征管责任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调度。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具体的征管责任区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细化操作规范,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征管责任区建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划定征管责任区,建立岗责体系。按照“条块结合、科学划分、统一规范、有效控管”的原则,根据机构设置和征管工作实际,建立三级征管责任区:各县市区地税局、市局各分局为一级责任区,基层分局(含市局各分局各管理科、所,下同)为二级责任区,基层分局各管理片(区)为三级责任区。各县市区地税局、市局各分局要按照市局确定的一级责任区的工作职责并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级责任区内各基层分局和各业务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分解细化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规程。各基层分局和各业务科室按照二级责任区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结合考核指标进一步分解量化,明确每一个片管员的工作职责。对征管责任区(片)落实包片人员,明确主管、协管及监管人员的岗位责任。实行ABC“三角”负责制,A为主管人,B为协管人,C为监管人,“三管”结合,定岗定责,管理到户,责任到人,定期轮换,交叉检查,建立科学、规范的岗责体系。
三、建立和完善考评机制,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征管责任责任区建设能否形成长效,能否实现预期效果,关键在于考核监督是否跟上,奖惩挂钩是否兑现,违反制度规定是否追究。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正、权责一致、逐级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对征管责任区的监督考核,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督导措施,尽快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定期考核检验片区税收征管质量,准确评价工作业绩,将考核结果与责任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奖励与奖惩挂钩,为征管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提供机制保障。一级征管责任区由市局组织考核,每年一次;二级征管责任区由各县市区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组织考核,每半年一次;三级征管责任片由各基层分局负责考核,每季度一次。征管责任区建设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和标准由各县市区地税局(市局各分局)、基层分局分别制定。
四、因地制宜,稳步推行,注重实效。征管责任区建设是加强税收征管的一项新的探索和实践,贯穿于整个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各单位要全面落实省局、市局工作要求,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搞好结合。在制定制度、确定目标和实施考核时,要注意与执法责任制检查、目标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基层建设三年规划、管理服务型星级分局考核和“六好”基层单位创建活动等项工作相结合,有效地实现工作的兼容、信息的互通和资源的共享。通过转变征管模式,建立征管新秩序,形成一套形成内外配合协调、职责分工明确、涉税信息互动的税源监控和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我局的税源控管水平。要用征管质量来评价我们的工作,用征管效果来检验我们的工作,真正把地税机关的主要工作体现在征管上,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反映到税收上。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稳步推行,取得成效。8月份市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全部按区域或行业等划分各征管责任区;主管、协管、监管岗责体系是否建立;系统内信息传递制度是否建立;日常考核监督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
二OO四年五月十四日
·山东省地税系统关于全面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区落实税收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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