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地税局,市局各科室、各分局:
现将鲁地税发[2006]124号《关于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超市”模式管理办公用品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根据省局文件要求,市局确定寒亭分局作为试点单位进行试点,试点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开展“超市”模式管理办公用品试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结合实际制定合理的办公用品包干定额和科学可行的办公用品“超市”管理办法,制定详细的试点工作方案(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办公室),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并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本季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