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地税局,市局各科室、各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发[2007]3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本通知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原则,及时反馈报告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深入推行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发挥基础性作用。
二、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配合、分工清楚、责任明确的反馈报告工作制度。市局政策法规科及各县市区局税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牵头和统筹协调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工作,合力做好反馈报告工作。
三、各县市区局、市局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该通知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每季度终了5日内报送《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简报》、每半年终了10日内报送《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年度终了10日内报送《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上述资料的报送情况及完成质量列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OO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