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市局机关各单位:
现将省地税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鲁地税党[2005]32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对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文明创建工作是心理辅导、教育引导、利益促导“三导融合”思想政治工作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党委、政府、社会和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综合评价。各级要把文明创建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地税形象、推动和谐发展的有效载体,进一步统一思想,广泛发动,形成共识,形成人人参与、全员创建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加强文明创建工作是省局党组的重大决策。各级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省局文明创建工作三年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三年文明创建规划,明确年度创建目标、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具体分解落实,确保完成创建目标,积极争取国家级文明称号。
三、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各单位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地税工作,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创建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纳税人的沟通,多方式宣传地税工作,征求意见建议,最大程度地争取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提高创建成效。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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