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条件下的税收管理从一定程度来说就是对税收数据信息的管理,加强税源管理就是要加强对纳税人涉税数据信息的管理。税源管理精细化要求的不断提高,对加强税源数据信息管理,提升数据处理分析层次和深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税务部门的广泛深入应用,为加强税源信息数据管理,实现税源一体化管理提供了基础和条件。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加强税收数据信息管理,实现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是当前税收工作必须面对并要努力做好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数据信息管理的主要内涵及地位
数据信息管理是指通过对海量数据信息的采集、审核、调整、存储、传输、发布等过程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挖掘有价值的综合信息,剔除垃圾信息,以保证数据的质量与时效,提高数据利用效率,从而为税源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的一种管理活动。
数据信息管理是税源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加强数据信息管理是提升税源管理质效的主体工作和主要路径,是实现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基本推动力量。加强数据信息管理,对税源数据信息进行动态和静态的分析、研究、应用,便于税务部门全面把握税源分布及变化情况、税源结构状况,深入挖掘潜在的、隐蔽性税源,有效防止税源流失,增强税源掌控能力。同时,也便于税务部门科学调配现有资源,以最小的投入实现税收效益最大化。
二、税收数据信息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数据信息管理工作的现状
目前,全国国税系统已经成功推广运行了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征管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等三大核心软件。全国地税系统大部分省、市局统一了征管软件,实现了省、市级数据集中,所实现的业务功能基本实现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税收计划、税收统计、票证管理、违法处理、报表管理、查询统计、税务稽查等业务功能;部分单位还实现了行政救济、纳税评估、预警监控、征管质量考核、税源管理、纳税信用等级管理、绩效考核、决策分析以及外部信息交换和地税代征费用等业务功能。各类税务信息系统的建立,为数据信息管理搭建了一个平台,促进了数据信息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升了税源管理质效。
(二)税收数据信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税务信息系统的建立虽然将广大税务工作者从繁琐的手工劳动中解放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缺乏良好的数据信息管理机制,基础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还不够、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分析利用价值不高等现象普遍存在,弱化了信息化对税源管理的支撑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数据信息不全面。目前,税务部门虽然与相关综合治税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换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但由于缺乏信息化支撑下的部门数据信息直联互通平台,部门间的信息不能实现适时传递,并且大部分信息靠人工采集,手段比较单一,信息采集不全面或质量不高。在税务系统内部,由于多个征管软件并行,且分散于不同职能部门,数据采集标准和要求不同,造成数据信息不一致,无法实现最大限度的共享,弱化了数据信息在税源管理中的基础地位。
二是数据信息准确度有待于提高。基础数据是指处在某一工作环节中未经加工整理的数据,它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税务检查、发票票证等数据。基础数据通过加工整理变成可利用的目标数据,是目标数据的基础。目前,由于受基础数据信息的来源和标准不统一等因素影响,尤其是缺乏严格的数据信息质量监测机制和信息化数据校验屏障,仅靠人工难以对海量数据进行真实性梳理、筛选、监测,导致目标数据存在失真现象,而某项工作的目标数据可能就是下一项工作的基础数据,这样就降低了数据的利用价值。
三是数据分析方式的科学性不够强。首先,税务系统内部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掌控的数据信息实施税收分析,基本上是一种条块式、分散式分析模式,缺乏系统性和上下联动性,职能部门各自为政、分头部署、粗放管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分析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其次,税务系统目前的数据信息分析运行模式不够科学,主要是“采集层→分析层→决策层”的直线型分析模式,缺乏决策层对采集层和分析层的反馈指导作用。再次,由于没有建立起专业化、科学化的数据分析机制,大量核心分析实际上仍需依靠人工完成,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不同人员对同一数据的分析结果可能大相径庭,影响了分析效果。
四是数据信息应用深度有待于进一步增加。由于存在数据管理制度不健全,数据采集标准不统一、不规范,缺少专业化数据信息管理支持平台和组织体系,数据信息应用只能停留在报表浏览、检索查询、税负计算、数据比对等一般应用的层次上,更多地侧重于对基层具体征管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而对税收经济关系解析、管理决策参考、政策效应分析等深层次应用相对不足,降低了数据资源利用效率,影响了管理决策质量。
三、加强数据信息管理,提升税源管理质效的路径和对策
加强数据信息管理,推进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必须坚持从健全数据信息管理机制入手,依托数据信息管理平台和组织体系,实现数据信息采集、监测、分析、利用“一体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将税源转变为税收。
(一)建立健全数据信息采集机制
数据信息采集是整个数据信息管理工作的初始环节,是强化数据信息管理的前提。
一是严把数据信息质量关口,提高数据信息的准确性。涉税基础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是有效分析利用涉税数据的基础。只有在保证涉税基础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的前提下,通过一定的分析方法才能有效实现税务信息的分析利用,并真正成为税源管理的决策依据。为此,要按照总局“一户式”管理的要求,从数据管理的指标体系到考核奖惩进行全面规范,确保基础征管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为各类税收管理软件的应用和税源管理工作提供可靠保障。要按照统一名称、统一定义、统一标准、统一代码、统一数据源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分业务类别的税收业务综合数据指标体系,形成全系统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操作规范;要建立电子数据管理制度,规范征管数据的录入,以及时率、准确率、完整率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录入部门、录入岗位和录入时限,把好数据入口关,提高数据录入质效。对一定时期的历史数据,也要按照新的统一标准进行整理、补录。同时,健全完善严格的数据采集录入考核机制,将数据录入质量与人员的工作绩效挂钩,加强对数据录入准确性的考核,增强录入者的责任心,提高基础数据质量。
二是整合数据信息管理软件,做大信息资源。税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对扩充信息总量、细分信息种类、查找利用信息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税务机关采集的大量税收信息仍散落在各个征管环节。为此,要把开发应用符合总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一体化”管理要求的数据信息管理软件作为整合补充信息的重要载体,把纳税业户的生产经营、房产、土地、车船、财务管理及有关报表等各方资源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有效摆脱信息分散、难以查找的困扰,做大内部税务信息资源。
三是引入外部涉税信息,缩小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税务部门要注重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工商、房管、建设、规划、国土、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定期交换机制,明确信息采集标准、要求,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信息采集指标体系。有条件的可以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工作统一软件平台,实现信息直联互通,确保将其他单位的工作成果、管理信息资源适时导入税务部门的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做大内部税务信息资源和引入外部税务信息资源,形成一个资源丰富的税务信息资源库,为数据信息分析比对、提高税源管理质效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立健全数据信息监测机制
一是注重把握数据的内在关系,通过人机结合比对来校验数据,提高数据信息质量。税务信息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如税务部门内部信息资源逻辑关系、国地税信息资源逻辑关系和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信息资源逻辑关系等等,理清这些逻辑关系,有助于税务部门通过信息的相互比对印证,来发现税收征管或数据录入中存在的问题。目前,税银联网、税库联网和网上申报使得税务机关与银行之间、与国库之间、与纳税人之间的数据传递更加方便、畅达,但由于当前征管软件的校验功能很不完善,仅靠人工来检测和过滤数据的难度较大,因此,在征管软件中设置数据校验和数据监控分析功能,建立较为完善的数据校验屏障显得尤为重要。税务部门通过设置数据校验屏障,对数据逻辑审核和模拟人工智能审核,使所有数据符合法定关系、会计关系、统计关系,做到数据之间、表内之间、表表之间形成正确的勾稽关系。这种人机结合的方式,能有效地发挥人与计算机各自的优势,对录入计算机的数据进行监控和分析,找出疑点,并及时排查、纠正,从根本上保证数据质量。
二是完善数据质量相关制度,从源头上控管数据质量,减轻数据监测压力。要推行“数据质量责任制”,对虚假数据、不规范数据从源头上严加追究,改变目前存在的重纸质资料、轻电子数据,重数据录入、轻数据质量等现象;虽然征、管、查在形式上实现了三分离,但是它们之间仍然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对征管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规范性都有各自的职责,要推行“数据质量主要领导负责制”,有效解决软件数据无人过问、职责不清等问题;要推行“征管数据维护、修改审批制”,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操作行为,严禁从数据库底层随意修改数据,特别是随着税收信息集中度的不断提高,数据库管理员将管理更大数量的税收征管数据,其操作的隐蔽性更强,危害更严重,必须切实加以重视。尽量使用程序化的数据传递、接口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工对数据流的干预,减少信息衰减和数据扭曲的机会。
(三)建立健全数据信息分析机制
一是建立层级数据信息分析机制。结合税务部门目前的征管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层级的优势,进一步增强税源信息数据分析的实效性。首先,要加强税收管理员级数据信息分析。由税收管理员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分析的方法,依托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对纳税人纳税的综合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从中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问题,推进以纳税评估为重点的基础税源管理。其次,加强基层征收局级数据信息分析。由基层征收单位利用现有各类综合经济税收数据信息,实施分区域、分规模的税负分析,了解区域内的综合经济发展情况与税收关系,发现区域内一些不正常税负现象,推进以税负比对分析为重点的区域税源管理。第三,加强市局业务科室级数据信息分析。由各业务科室按行业、经济类型、税种、规模等类别,对全市税源管理及变化情况等数据信息进行规律性研究分析,进一步推进以行业为主的税源分类管理。
二是建立梯次数据分析机制。坚持“宏观分析定方向,微观分析找问题”的原则,通过宏观分析查找区域内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细分到问题集中的行业、最后落实到该行业内的具体纳税人。在分析过程中,要综合利用各类涉税数据信息,增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首先,通过数据分析,进行宏观经济指标与税收收入结构之间的比对,如一二三产业GDP增长与主体税种增长比对;重点税源企业产值、利润增长与税收增长比对;各所有制经济指标增长与税收指标增长比对;以及与经济结构类似的其他区域税收结构比对等等,分析区域税源中存在的问题。其次,通过分析,有效细化和分解宏观税负率和弹性系数等指标,利用趋势分析和结构分析,把表现在总量指标上的问题延伸到管理上可能存在问题的区域,从而确定需要集中分析、加强管理的重点行业。第三,根据问题分析的难易程度及代表性的不同特点区别对待,采取简单评估分析、专项评估分析、专项稽查等措施,最终落实到具体纳税人。
三是建立闭环型数据分析运行模式。税务部门应打破传统的直线型数据分析运行模式,建立起“分析层→决策层→采集层→分析层”的动态、封闭式流程化、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的闭环型数据处理分析运行模式,以数据流带动整个业务流程的环型运转,提升数据分析质效。
(四)建立健全数据信息利用机制
加强数据信息管理的目的是应用。因此,建立健全数据信息利用机制,提高税源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是数据信息管理的最终目标。
一是建立审核回馈机制,对问题的处理进行跟踪管理。为确保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规范,要建立问题数据审核回馈机制,对问题处理的全过程实现日志式记载。通过分析发现的问题,要以待办事宜的形式及时传递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处理完毕后,再将该项事务反馈回审核人员,再由审核人员对处理情况进行评价,实现对数据管理和日常征管工作“事前有提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审核、事事有记载”。
二是突出分级应用,加强数据利用的广度和深度。数据分析结果的真实发布、分级应用是数据处理工作的重点。首先,要建立备份,开放查询。对各类数据应进行定时的备份制度、防止因各类主客观原因造成数据丢失。在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给予税务人员充分的查询权限,帮助税务人员在完整的税收资料基础上对纳税人涉税行为做出合理的判断。其次,要分割下发,分级运用。有些税收数据,在集中的前提下,需要进行一定的分级运用。分级运用的好处在于能体现数据的区域特征、行业特征,比如纳税评估的相关数据,不同区域之间的同类行业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分级比较和应用更能增强数据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凸显应用效果。
(五)建立健全数据信息管理的业务体系
要充分发挥数据信息采集、监测、分析、利用等机制的作用,提升数据信息管理质量和水平,必须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支持平台和组织体系。笔者认为,目前,潍坊地税按照大框架下税源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探索实践以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理论为支撑的税收数据管理新模式,研究开发大框架税源一体化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在市(包括市)以下地税机关建设相对独立的税务数据信息管理中心,对数据信息进行集中式专业化管理的做法,符合当前税源管理中数据信息管理的要求,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是建设大框架税源一体化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涵盖户籍监控、发票监控、税基监控、申报征收监控、宏观税源分析、微观税源分析、风险控制、绩效考核和综合查询等功能模块和税源信息采集、管理分析、决策支持、预警信息、信息发布、核定征收、票表比对、税收管理员应用、税收管理员培训以及绩效考核等子系统的大框架税源一体化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采集、监测、分析、利用等环节的流程化管理,确保环环相扣、紧密衔接,增强数据信息管理利用能力,进而提升税源管理层次和质效。
二是建立健全数据信息管理组织体系。基本构架为设立市局数据管理中心、县级局数据管理中心、基层征收分局专职数据管理岗三个层级。市局数据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对全系统数据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对系统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考核监管以及后台修正和管理维护,及时提供和发布各项数据指标报告,并负责数据操作权限的归口管理以及对系统各级数据处理权限的设定、控制、分配等工作;县级局数据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未纳入市局数据管理中心范围的其他数据管理事项,落实市局数据管理中心交办的工作事项等;基层征收分局专职数据管理岗具体实施本单位未纳入上级数据管理中心范围内的其他数据管理事项和落实上级交办的工作等,形成一个完整的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