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指导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正确履行义务,并对税务行为进行规划、组织、控制、监督、检查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活动。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既是税收组织收入和税收调节经济的基本环节,又是税收执法活动的具体实现形式。不断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税收征管方面的先进经验,对于加强和改进我国税收征管工作,提升税源控管质效,实现税收工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借鉴美国、德国、荷兰等国家的经验做法,就进一步完善我国税收征管制度,提升税收征管质效进行简要探讨。
一、国外税收征收管理经验
(一)税收征管信息化应用水平高。西方国家经济是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其税收制度与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是高度吻合的,信息化水平是相当高的,特别是以税收征收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为显著标志。税务部门通过广泛与银行、财产保险、各企业等相关部门联网,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源监控、涉税违法处罚等税收征管工作全部实现计算机处理。同时他们将计算机技术与光电技术、自动化技术等新的科技结合起来,应用于税收征管中。信息化的高度普及,不仅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税源监控水平,节约了税收成本和社会成本,而且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统一代码管理,全面监控税源。在美国等国家加强税源监控的另一有效手段是统一代码管理。每个纳税人都有一个统一纳税登记代码,其相关信息都纳入纳税数据库管理,此代码用于税务申报和一切经济活动。根据统一代码,税务机关可以随时调阅到纳税人的缴税情况,确认纳税人是否完全缴纳了应纳税款,形成了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多渠道、多方法、多手段、全方位税源监控。
(三)积极推行税务代理,税收征管社会化。在国外, 税务代理中介服务业异常发达,从美国推行税务代理的情况来看,国家税务机关征税,借助了大量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力量,税务代理人承担了征纳关系中大量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且收费合理。美国大约有40%的申报表是发给律师、会计师等代理申报人的。 在德国多数纳税人委托职业会计(税务)师进行纳税申报,会计(税务)师主要通过会计(税务)师信息数据处理中心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该中心与税务信息处理中心实现联网,每月通过计算机处理上百万件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纳税申报。通过税收管理的社会化做法,不仅减少了办税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差错,而且大大提了纳税人和税务局的工作效率。
(四)尊重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服务优良。在国外官方和民间十分发达的纳税服务,也为税收管理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例如在美国就设有独立于税务征收机关的,专门为纳税人提供帮助的服务机构——纳税人援助服务处, 其主要职责是维护纳税人的权利和解决纳税人在纳税中的有关问题,以保证纳税人对税收的有关问题通过正当渠道得到公正和迅速解决。
二、国外税收征收管理的学习与借鉴
综上所述,以美国、德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税收征管以法治化、社会化、部门的协作化为特点,税源监控严密,传导机制快速,司法保证机制强力有效,这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要与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相结合,为税收征管的实践活动提出有实践意义的建议或意见,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管理办法。笔者认为,目前可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快信息化在税收征管中应用。笔者认为,要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信息化在税收管理中的高度应用,一是建立基于统一规范的信息化应用管理系统平台,全面提升税务信息化管理水平。2006年7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总体奋斗目标为依托计算机网络,税务总局和省一级税务局集中处理信息,覆盖所有税种、税收工作重要环节和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建立包括征收管理、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二是搞好信息化人力资源配置,尽快提高税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处理和解决好征管工作信息化与人力资源的矛盾。通过不断充实专业人员,丰富对税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的培训,提高人才层次。同时,定期对税务人员进行计算机知识等级考试,并将考核成绩与上岗、报酬等挂钩,激发税务人员努力提高科技素质的积极性。
(二)不断完善税源监控手段,减少征管漏洞。在美国、德国、荷兰等西方国家,公民和法人偷逃税发案率较低,这既与其公民依法纳税意识较强有关,也与其税务管理部门采取各种科学有效的征管手段,建立较为严密的税源监控体系密切相关。对此,我们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有所选择地进行吸收借鉴。一是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登记代码制度。对个人和企业法人都由税务机关分配给唯一的纳税代码,使该代码与企业、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社会信用等情况相关联,为建立税收管理信息处理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和系统控制奠定基础。二是探索个人收入双向申报、源泉扣缴制度。通过定期汇总审核纳税人应纳税款,防止不实申报。三是加强会计核算,完善纳税人货币资金流转和支出状况的监控,堵塞税收收入流失的漏洞。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务代理业发展。税务代理能够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化的优质服务,既可以宣传辅导税收政策,又可以优化税收成本、增加税收收入。但鉴于我国目前税务代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应循序渐进,不可急于求成。一是加快税务代理法制化建设,应通过制定一些优惠和引导政策,鼓励纳税人主动聘请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处理纳税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拓宽税务中介服务机构的生存基础和空间。二是税务机关应加强与税务中介服务机构的联系,积极主动地向他们提供各种税收政策信息,提供工作上的支持和帮助。三是加大对税务代理的宣传,提高社会的认可度。
(四)转变税收服务观念,不断改进税务工作作风。根据对国际上的税收征管主流发展趋势的把握,结合对我国目前税收征管实际的判断,我国的税收征管应该朝着管理服务型方向发展。管理服务型是一个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好、成本更低的税收征管全新理念。一是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可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快完善纳税服务网络建设,提供针对纳税人的各类咨询辅导,受理纳税申报等各方面事项,为纳税人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二是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要借鉴美国、荷兰等国外好的经验和做法,利用寄送印刷品以及电视电台、网络和信息发布会等强势媒体加强宣传和辅导,鼓励纳税人诚信纳税。四是培养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建立起良好服务机制,多在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上想办法、动脑筋,不断强化和谐的征纳关系,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