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机动车辆的拥有和使用量呈现出迅猛增长的态势。车船使用税作为财产行为税的一个分支,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加强车船使用税控管,目前已成为各级地税部门尤其是基层征收机关税收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车船使用税征税客体所具有的点多面广、易漏难管的特性,一直成为地方税收征管中的难点和热点,亟需建立一套完善的源泉控管体系,努力堵塞税收漏洞,实现对车船使用税的有效控管。在这方面,潍坊市地税局坊子分局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走出了一条车船使用税综合治理的新路子。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坊子地税探索实践车船使用税源泉控管的经验和做法作以下归纳总结,以供借鉴参考。
一、车船使用税征收现状分析
长期以来,坊子地税一直把车船使用税作为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车船使用税涉及的点多面广,具有零星分散、流动性强、易漏难管等特点,相对来说征管难度比较大。二是税源结构发生变化。前些年企事业单位用车是主体税源,而近年来个人拥有车辆的剧增使税源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于原来对个人拥有车辆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致使全区车船使用税征收质量不高。三是管理比较粗放。原有落后的控管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个人车船使用税加强征管的需要,加之地税征管力量相对不足,更增加了税源控管的难度。四是个人拥有车辆的数量不断增加。由于车辆分散在千家万户,地税部门作为车船使用税的征管部门,本身没有车辆管理稽查职能,不能准确掌握家庭车辆的拥有和使用情况,给车辆使用税的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导致漏征漏管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加强车船使用税源泉控管的探索与实践
为彻底扭转车船使用税源头控管的被动局面,2004年,坊子地税成立了车船使用税征管改革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业务部门突击抓,充分借助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大力加强车船使用税税收控管,共征收入库101万元,实现了车船使用税收入的高幅增长。2005年,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在规范管理、机制健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搞好车辆税收源泉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了《车船使用税征收管理具体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车船使用税征收行为。2006年,坊子地税以开展“管理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创新手段,建立了由政府组织协调、督办考核,地税部门主管,公路、交通、交警分工委托代征,财政、国税、农机参与协助管理的车船使用税综合治理税源监控体系,大力推行车船使用税“一条龙”管理办法,彻底改变了以往车船使用税、特别是个人车船使用税征管不力的被动局面,全区车船使用税基本上实现了应收尽收。
一是摸清税源底数,做到“有的放矢”。车船使用税的难点在于户籍管理难以到位,尤其是地税部门对车辆无检查权和留置权,再加之与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不顺畅,大量有价值的涉税信息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税务机关难以及时掌握,也就难以有效地控管税源。为彻底摸清辖区内车船使用税的税源底数,坊子地税抽调征管、稽查等职能单位的人员组成车船使用税税源调查小组,分赴公路、交警、农机和交通等部门,调查了解机动车上牌、年检和缴纳养路费等规费的机动车数量,掌握辖区机动车实际拥有量和分布情况,并按吨位数、座位数和排气量等内容,建立了按纳税人归集、一车一档的税源信息数据库。同时,推行利用计算机网络、政府审批大厅、地税协管员“三驾并驱”的综合治税信息采集互补办法,真正做到了“有的放矢”。
二是争取政府支持,实现“上下联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源遍布社会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仅靠税务部门一己之力难度很大,这就需要政府及所有负有经济管理职能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配合、资源共享。对此,坊子地税本着“抓大不放小”的征管原则,深入挖掘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潜力,积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搞好汇报,引起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先后多次牵头召开由财政、交警、交通、公路、农机等部门参加,分管区长主持的车船使用税征收协税护税专题会议,修订了车船使用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征收对象及各自征管范围,落实委托代征工作职责和部门协作措施,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了车船使用税齐抓共管的渠道。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实现“源头控管”。由于车船使用税税源零星分散,管理难度大,必须充分发挥车管、农机等部门的监管作用及与交通、公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如:交通部门采取“税证同步”、“先税后审”控管模式,在办理机动车辆营运证的同时,代征车船使用税;在营运证年审时做到先缴税后缴费。交警部门采取“税牌同步”、“先税后检”控管模式,在办理汽车、摩托车及农用车辆挂牌手续时代征车船使用税。公路部门采取“先税后费”的模式,在征收养路费时征收车船使用税。通过与各部门的配合,实现地税部门“单兵作战”向各部门“协同作战”的转变,从根本上遏止了车船使用税的跑、冒、滴、漏。
四是强化奖惩措施,形成“征管合力”。既然要强化部门之间协作,就必然会加重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这就迫切需要区政府建立相关的考核奖惩机制,把车船使用税征收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一整套责、权、利相结合的保障体系,利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落实奖惩措施,把车船使用税征收工作纳入有关部门的政绩考核范围,实行政务督导,并列入部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调动了委托单位的积极性,在辖区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征管合力。
五是健全代征网络,确保“颗粒归仓”。良好的工作机制要靠完善的工作制度来推动落实,坊子地税进一步健全完善委托代征制度,制定车船使用税委托代征暂行办法,涉及内容有代征单位的责任权利、税费税检同步、免税车辆认定和违约责任处理等。对已签订代征协议的代征单位进行整顿规范,组织代征人员学习《车船使用税条例》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发放《代征人员聘任书》。目前,与公路、交通、交警部门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书》,形成了以委托代征为主体的车船使用税税收源泉控管体系,有效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2006年共征收车船使用税123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同时也为其他小税种的征收创出了新路子,谱写了一曲“小税奏华章”的新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