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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三定两控一稽查”征管办法强化盐资源税源泉控管

2008-12-10

  随着盐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传统盐资源税征管办法日益“力不从心”。近年来,潍坊市地税局寒亭分局立足当地实际,对盐资源税探索实行了“三定、两控、一稽查”控管办法,从源头上堵塞了盐资源税征管漏洞,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  背景分析

  潍坊市寒亭区地处渤海莱州湾畔,地下卤水资源丰富,可用卤水约17亿立方米,年产原盐400多万吨,销往全国各地。盐及盐化工是寒亭区的主导产业,涉盐税收占整个地税收入的半壁江山。全区共有原盐生产企业40多家,大大小小的个人承包户700余户。1996年以前长期以来,对盐资源税一直按照条例规定从量计征,由于原盐销售价格起伏较大,最低的时候每吨只卖50元左右,其中生产成本近30元,资源税20元,生产销售原盐的利润非常低,甚至赔本。部分盐户为了获取更大利益,铤而走险,运售私盐,偷逃税款。寒亭北部海岸线较长,交通便利,道路四通八达,仅路口就有30多个,给盐资源税的管理带来很大困难。为加强管理,寒亭地税部门联合盐政等部门进行治理,但仍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偷逃税问题,探索加强新形势下资源税管理的新路子,成为了地税部门的当务之急。

  二、基本做法

  针对盐业生产经营现状,寒亭地税立足源泉控管,积极探索资源税管理新思路。通过几年的实践,初步形成了“以亩定产、以产定销、以销定税”,“就滩监控、准运票控”,“加强稽查”的“三定两控一稽查”盐资源税控管办法。

  (一)分类管理。根据原盐生产单位财务管理及纳税意识等情况,确定征管模式。对于管理规范、会计制度健全、能正确核算原盐产销存数量且纳税意识较强的单位,实行查帐征收,由单位自行到征收机关按月申报纳税;对于规模较小、分布零散、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原盐产销存数量且纳税意识淡薄的单位实行“三定两控一稽查”控管办法。

  (二)合理核定。根据盐田面积和卤水浓度核定产销量,确定应纳税款。首先,确定单位面积产量。盐田面积以公亩计算(1公亩为100平方米),对不同地段盐田的卤水浓度及原盐产量,地税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统一测定。按照卤度分成4档,具体核定标准是:8度以下为每年3吨/公亩,812 度为3.5吨/公亩,1216 度为4吨/公亩,16 度以上为4.5吨/公亩。其次,确定盐田面积。由政府牵头,财税、水利、盐业等部门组成盐田普查小组,进行实地丈量,全面掌握盐田面积、卤度等有关情况,绘制成图,建立盐田档案。税务部门根据盐田面积和卤度,核定原盐产销量及应纳税额,然后分解到月,均衡入库。对于新建盐田,随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定,及时纳入管理。当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时,向地税部门报送有关生产经营变动情况,地税部门及时审核认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纳税定额进行调整。

  (三)票滩双控。就是“就滩监控、准运票控”两控并举,加强资源税税源监控力度。“就滩监控”是各盐场新盐上滩之后,必须及时向地税机关报送原盐产量,经税务部门核实,由盐场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登记造册,作为原盐放销数量的依据和重新核定原盐产量的依据。税务人员对滩存原盐实行监控,若发现未办理纳税手续而滩存原盐数量减少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准运票控”就是地税部门与盐务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纳税人销售原盐时,必须先到地税机关开具“盐斤准运证”并缴纳税款,然后凭“盐斤准运证”和完税凭证到盐务部门办理原盐放销手续。原盐运销时必须一车一证,持证通行,否则,盐务部门不予办理原盐放销手续。盐务部门过磅处根据地税机关开具的“盐斤准运证”予以过磅放销,并于每月10日前向地税机关报送上月原盐的放销数量和原盐流向情况,地税机关根据盐务部门提供的情况及时掌握原盐放销情况。这也是社会综合治税的一种有益探索和实践。

  (四)加强稽查。年终地税部门根据各盐场全年原盐放销数量、产量及结存进行对比核算,对低于应纳税额的,责令限期补缴。同时,积极与盐政部门配合,对原盐运销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严厉打击私盐运销。

  三、主要效果

  (一)增加了税收收入。1998年入库盐资源税1680万元, 2005年达到7723万元,年均递增24.35%。2006年在原盐价格下滑的情况下,通过实施“三定两控一稽查”控管办法,盐资源税入库8302万元。

  (二)规范了产销秩序。该办法实行以前,私盐运销屡禁不止,盐资源税及相关税收流失严重。办法实施后,从源头上加强了盐资源税控管,有效遏制了私盐的运销,维护了原盐的正常生产经营,规范了产销秩序。

  (三)提升了地税形象。通过实行“三定两控一稽查”征管办法,为纳税人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在办法的实施过程中,地税部门方便纳税户,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推出了一系列纳税服务新举措。结合原盐运销特点,实行24小时服务制度,纳税人可以随到随办业务;对地处偏远的盐户,实行上门服务,将税票开到滩头。优质服务赢得了纳税户的信任和好评,树立了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在行风评议中,寒亭分局连续三年名列全区执法部门第一名。

  四、几点启示

  (一)加大宣传力度是前提。该办法实行前期,纳税人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地税部门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摆在首位,通过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上门帮助算帐分析等多种宣传方式,纳税人明白了利害,逐步接受了“三定两控一稽查”控管办法,现在已成为自觉行动。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初过细的宣传工作至关重要。

  (二)规范工作流程是关键。“三定两控一稽查”源泉控管办法是层层推进的过程,从核定、监控、税款入库到稽查,每个环节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和流程,使该办法得以顺利推行。

  (三)政务公开是保障。实行该办法涉及千家万户,稍有不公,就会引发纳税户不满,影响该办法推行。“民不畏吾能而畏吾公”。工作中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一件大事,年初对所有盐户的盐田面积、卤度及应纳税额等情况在办税场所予以公示,并每月公布纳税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得了纳税户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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