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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会综合治税 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2008-12-10

  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从小征管大征管迈进的探索与尝试,是强化税源管理,实现堵漏增收的治本之策,是新形势下搞好财源监控、提高征管水平、增加财政收入、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青州市地税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强力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注重加强协税护税网络体系建设,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密切部门配合协作,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动员全社会力量强化地方税收源泉控管,进一步提升了税源管理质量和水平。2006年,累计采集社会综合治税信息5.2万条,筛选后可供参考信息4.3万条,需处理信息1万条,入库税款3254万元,有力推动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就青州地税局的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以供参考。

  一、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客观必然性。所谓社会综合治税,就是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税源信息监控为内容,以社会化税收管理网络为手段,凝聚社会力量,合力构建的既符合法治要求、又适应现实需要的一种有效税收管理方式。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概括起来就是建立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的税收源泉控管新体系。由于我国现代信用制度不完善,监控机制不健全,社会信息化程度不高,存在大量隐型经济、现金交易等不公开、不规范的经济行为,客观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税务机关及时获取纳税信息提供帮助。实践证明,市场经济越发达,社会分工越明细,税务管理就越需要社会各部门更加有力的支持和配合。因此,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在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具有客观必然性。

  (二)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在地方税收管理中具有现实必要性。从税收法治的要求来看,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依法治税的内在要求。《税收征管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该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法征收税款;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要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这就从法律的角度为推行社会综合治提供了依据。

  (三)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加强地方税收源泉控管的需要。从地方税收管理的特点来看,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存在着税种多、纳税人分布面广量大、税源零星分散、应税收入特别是应税个人的收入隐蔽性强、地税机关税源监控能力弱、征管力量相对不足,难以解决税收征管面临的突出矛盾。从地方税收的管理现状来看,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成熟性和不平衡性,税源的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越来越明显,税源此消彼长、掌控难度大大增加。因此,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立足于地方税收管理实际,加强税收源泉控管的客观选择。

  二、大力强化社会综合治税,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运行机制。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地方税收源泉控管,仅仅靠地税部门单方面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借助政府职能,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和效能。主要注重抓好三点:一是抓住工作重点,即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将综合治税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加强工作调度,加大措施落实力度;二是抓住奖惩要点,即对综合治税既抓好奖励兑现,又确保督查到位。重点理顺综合治税考核奖惩办法,信息传递处理流程等。同时,政务督查部门把综合治税工作作为督查的工作重点,定期对综合治税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奖惩措施;三是抓好调度时点,对综合治税关键时段,定期调度部门信息采集传递和处理,经常表扬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带动各方面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税法宣传是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宣传到位了,舆论搞好了,思想问题解决了,一切困难就会迎刃而解。青州市地税局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张旗鼓开展综合治税宣传活动。先后在《青州通讯》、青州电视台连续刊播《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在青州电视台黄金时段开辟综合治税专题报道栏目,对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访谈,交流综合治税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追踪报道税收征管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涉税案例,打击偷逃税行为,整治纳税秩序。在市政府办公大楼显示屏、市人民办事中心显示屏滚动播出综合治税宣传内容,市区主要交通要道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栏,同时在每个乡镇、街办驻地悬挂综合治税标语,在全市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了税法遵从度,推动了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密切部门配合,保障扎实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必须要充分调动起社会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参与,才能有效保障工作成效。具体工作中,一要抓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综合治税协调部门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工作重点,协调各部门工作进度,定期向领导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综合治税工作调度会,研究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二要责任落实到人。各职能部门、单位确定专人作为综合治税信息员,确定分管领导,建立信息采集传递台账,明确信息采集传递责任和奖惩办法,督促信息采集人员提高责任意识。

  四是强化落实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在综合治税工作中,将规范执法放在首位,坚持把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三服务”理念贯彻始终。从完善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入手,不断拓宽税源控管渠道,丰富税源控管手段,拉长税收征收管理链条,促进税源的有效管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一方面,调整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和内部管理程序,融入涉税信息采集和业务处理流程,明确税源监控岗位职责,落实工作绩效考核。将社会综合治税纳入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使之成为税收征管业务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实现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与征管业务的融合,完善和优化征管业务流程。另一方面,完善零星分散和易漏难管税源的委托代征管理办法。青州市地税局积极与公安、公路、交通等相关部门协调,委托代征车船使用税,年代征入库税款600多万元;积极与青州市顺安化轻有限公司协调,委托代征石灰石资源税,年代征入库税款520万元;委托建设单位代征外地到青承揽建筑工程的建筑业税收,年代征入库税款1200多万元,达到了促进税源管理,降低税收成本,服务经济发展的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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