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治税思想的确立,税源管理已成为当前税收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源头,其管理工作的实现不仅在于能否将现实的税源通过征管转化成税收,更重要的在于能否搜寻、挖掘出潜在的税源。开展纳税评估,能够有效地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控企业纳税程度、挖掘企业纳税潜力,对强化税源监控、提升税源管理质效具有积极意义。笔者结合潍坊地税高新分局纳税评估工作实践,从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入手,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中的地位
税源管理是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基础,以税务机关为主体,相关部门配合,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分析税源、研究税源、掌控税源,实现税收最大化,使之趋近于应征税额所进行的管理活动。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由此可见,纳税评估是为税源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手段,在税源管理中的占有重要地位。突出表现在:
首先,它是介于税收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的缓冲地带。纳税评估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将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多层面对税源状况、纳税情况进行细致的案头分析,逐步审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而确定管理和检查的重点,为征管提出预警,为稽查提供案源。
其次,它是税源管理必不可少的监控环节。建立在纳税申报基础之上的纳税评估,通过动态监控,不仅可以收集纳税人的税源信息,而且可以加强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事前、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异常纳税行为,并进行相应处理,使税收征管各个业务环节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第三,纳税评估也是对纳税人的监督环节。纳税评估通过选取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纳税人的涉税事项进行审核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纳税问题,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薄弱点。
第四,纳税评估更是税基的发现环节。纳税评估在有效地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控企业纳税程度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挖掘企业纳税潜力,强化税基。
(二)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
纳税评估在国内作为一种新兴的税源管理形式,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在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促进诚信纳税,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推进了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对税收基础数据的检测。数据大集中后,信息数据的深度分析和利用要求录入的税收基础数据信息更加真实和可靠,通过纳税评估,对采集的数据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可以及时发现数据管理中存在不足,及时修正数据,维护数据库税源管理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对风险预警的管理。纳税评估是建立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过滤网。通过纳税评估,对评估出的普遍性纳税问题及时向征管部门提出建议和预警,从而有效地检测执法水平、规避执法风险;在纳税人层面,通过约谈、函告等行政措施,要求纳税人自查补税的建议可以避免纳税人非主观故意失误或者在政策理解上的偏差产生的涉税问题而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提高征管质量,融洽征纳关系。
二、强化纳税评估,提升税源管理质效的对策
实践证明,按照“纳税评估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实施三联互动办法、指导性评估和提醒评估、预警发布制度、评估复查制度、跟踪问效制度等,是强化纳税评估,提高税源管理质效的治本之策。
(一)实施三联互动机制,提高税源监控能力和水平。三联互动是指征管部门、评估部门和稽查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和信息传递,建立工作配合和良性互动的机制。一是完善评估制度,制定评估工作规程,明确纳税评估的文书、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并将评估基本程序规范为计算机疑点筛选、人工案头审计、约谈举证、实地核查、评估处理等几个环节,对评估发现有偷骗税嫌疑的,移送稽查处理。二是合理确定评估方法,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平均利润率、税负率、物(能)耗率等指标,比对纳税人个体指标与行业平均指标的差异,评估纳税人申报的合理性。根据企业各项财务、涉税指标的关联逻辑及税负变化情况,建立科学的评估模型,并将纳税人生产能力、生产规模、进销规模、产品出入等纳入评估范围,全面分析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对确定的异常待查型结论,通过约谈自查举证,在服务型措施不起作用的前提下再采取税务检查等税收行政执法措施。三是依托信息技术,运行纳税评估软件,提高评估质量和效率,将评估信息及时反馈给征管部门指导征管工作。四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交流评估经验,增强评估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评估人员审核、评析、测算、取证、质询等各项能力。
(二)开展指导性和提醒评估,及时掌控纳税人的税源基础和纳税状况。指导性评估是指导税收管理员进行综合性评估的一种评估方式,可以做到机制和人员的有效配置,解决评估队伍的力量和质量问题。提醒性评估是指对评估软件显示预警的企业以及相关途径掌握的评估异常企业情况,通过下达“纳税评估异常提醒通知书”,要求企业对预警指标和异常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一种评估方式。通过“提醒服务”,以税务约谈的方式,为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以情况核实或补税的方式消除纳税疑点,在税务稽查之前解决纳税人非主观故意行为造成的涉税问题。
(三)落实评估复查和跟踪问效制度,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服务,规范税务部门内部管理。通过复查和跟踪问效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税法,有效避免纳税错误重新发生,检查税务内部征管漏洞是否整改到位;同时也帮助我们地税部门发现和弥补自身税收征管中缺陷和问题,获取纳税人对税收执法方面的意见,实现了征纳双方平等地在税法面前交流与对话,促进税收执法水平提高,同时,规范评估行为,避免了评估约谈工作中的不廉洁行为和滥用约谈制问题的发生。
目前,通过纳税评估工作的探索实践,初步取得了四项成效:一是加强了对税基和税源变化趋势的掌控,为微观税源分析奠定数据基础,为宏观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二是为纳税人提供更为深层次的服务,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遵守税法,给纳税人提供自我纠错的机会,及时纠正地税部门内部的执法偏差,规范和约束了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三是树立了一批诚信企业,促进了诚信纳税,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