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税收法制的不断规范完善,规范税收执法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已成为依法治税中两个相互推进的重要方面。规范税收执法可以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有效引导纳税遵从,反过来促进规范执法。因此,探索建立以监督规范和应急处理两个关键为主要内容的执法体系,对规范税收执法,最大限度的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严格执法事项审查审批,强化税收执法事前监督
尊重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必须以加强税收执法事前监督管理为前提,严格规范审批、审查权以及税收执法事项的报批、审查和备案程序,从源头上确保没有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事项。
(一)实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和备查备案制度。在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时,包括制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等,必须经过法制机构从法律关、业务关、协调关三个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否则一律不得出台。
(二)严格日常税务执法审查审批程序。凡是组织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工作的,都必须要由各级地税法规部门进行审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使违法的纳税人得到依法惩处,还守法纳税人以合法、公正、公平的待遇。实施税收检查时,严格执行系统内落实“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税务检查办法,对税收检查归口管理、计划控制,消除重复检查;将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有机相结合,进一步减少检查次数,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认真落实大额减免税集体审批制度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严格遵守减免税审批权限和程序,对各级权限范围内超过一定额度的审批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集体审批,使纳税人合法的减免税权益及时、准确予以享受。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加强和规范对重大地方税务案件的审理和监督。
(四)建立实施税收执法检查制度和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根据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的有关要求,对执法检查工作统一归口由各级地税机关法制机构组织实施,并制定落实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底稿制度、税收执法检查责任制度和税收执法情况通报制度,确保检查责任明确、事实清楚、奖优罚劣。同时,在全系统内公开选拔业务强、素质高的地税人员担任税收法制员,负责对每一执法事项出具审核处理意见,全面监督和规范基层征收机关的执法工作。
二、健全内外监控约束机制,加强税收执法过程监督
从健全内外监控约束机制入手,加强税收执法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税收执法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
(一)加大执法责任制监控考核力度。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分解税收执法权,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的权力监督机制,实现税收执法业务的全程覆盖和实时监控。根据计算机自动考核结果对执法过错行为及时进行责任追究,防止执法过错行为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一是组织开展争创“零过错”先进单位活动。以“执法零过错”为目标,加强税收法制学习教育,从税收执法工作的基础环节和基本要求抓起,以执法活动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为重点,加强排查整改,搞好总结交流,以争做规范执法模范单位,提高整体执法水平。二是完善税收执法奖惩机制。根据税收执法考核结果,对无过错或过错较少且属主观过错较轻的单位,由上级单位给予物质和精神鼓励,对执法过错较多的单位实施经济和行政惩戒。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对执法过错及申辩申请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分清主客观因素,确定过错轻重,公平、公正的进行责任追究。
(二)抓好规范税收执法和优质服务结合。工作中,要注重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自觉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一是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确定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方式方法,实行纳税服务承诺制,以服务促进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和政策服务,通过媒体、12366服务热线、公示栏等方式,将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交给纳税人,维护纳税人知晓税法的需求和权利。三是组织实施纳税人维权服务。实行纳税服务工作质量警告牌制度,制作纳税服务工作质量黄、红警告牌,摆在纳税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方便纳税人监督。认真受理并查处纳税人对税务人员依法办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廉洁勤政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解疑释惑,维护纳税人权益。四是开展灵活多样的提醒服务。可与移动、联通公司联合开展手机短信提醒服务,对应申报而尚未申报、纳税专用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的纳税人,以及税务登记换证验证、发票换版、重大政策变动等提供临时短信提醒,提醒纳税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以服务促执法。
(三)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在强化内部监督、加强执法自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规范畅通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一是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政务公告,将地税职责范围、法规依据、征收管理、税务稽查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等涉税事项进行公告公示,广泛进行宣传,让纳税人交明白税、放心税。二是积极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指导,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税收执法依据合法、程序严密、手续完备、执法规范。三是从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众中聘请执法监督员,借助外部监督力量改进工作。
三、完善应急措施,提高对突发税收执法事件的处理能力,加强税收执法的事后监督
税收突发事件因其突然性和难以预见性往往给税收执法管理带来被动,并在一定程度上危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应从建立预防与应急处理机制入手,提早发现并纠正税务行政执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快速控制税收突发事件,进一步规范地税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税务机关都应成立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相应地做好有关税收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二)分门别类、快速应对。根据事件发生原由及来源,可将突发性税务事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和级别,按照相应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调动应急资源,迅速作出反应,采取不同措施,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实施突发性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预警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积极开展事前分析预测,并将预警内容及时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便于各基层单位做好应对工作。并要求对有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进一步规范和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处理能力。
(四)严格突发事件的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后,相关单位对突发性事件产生的原因、造成的负面影响等全面进行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形成突发性事件书面评估报告。对执法不规范导致发生突发性事件的,或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突发性事件或者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通过对突发事件的及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的消除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使税收执法行为更趋于规范合法,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