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是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贯彻执行和各项决策部署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手段,它是各级各部门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如何加强机制建设,做好督查督办工作,更好的发挥其监督作用,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促进决策落实,提升工作质效,是当前地税部门应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围绕建设督查督办机制,结合潍坊地税近年来的一些探索实践和经验做法,谈几点体会和认识。
一、督查督办在地税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决策的制定和措施的部署,只是事情的一半,更重要是要如何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决策的价值要靠落实工作去验证、去体现。就我们地税部门而言,做好督查督办工作,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落实、提升地税形象的关键环节、重要手段和有力保障,也是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一项具体内容,对于保障地税各项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重要意义。新形势下的督查督办工作必须围绕大局,统筹规划,不断增强抓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发挥职能作用,明确督查任务,健全督查机制,强化督查手段,积极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探索建设督查督办机制,全面提升地税工作质效
建设督查督办机制,规范督查督办行为,是确保督查督办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督促各项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全面提升地税工作质效的基本保障。探索建设督查督办机制,做好新时期督查督办工作,笔者认为应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联动网络,夯实督查督办工作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保证督查督办工作落到实处,必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应以设立督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纵横交流为着力点,层层建立督查督办联动网络,保障督查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一是设立督查机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层层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督查督办工作。各级地税机关办公室作为具体实施部门,要专门设立督查室,选配工作扎实、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专职督查员,具体负责督查事项的督办落实。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督查工作职责,各级督查员既要负责本单位有关工作的督办落实,又要负责与上下级督查机构搞好协调沟通,形成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督查网络和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纵横交流。定期组织座谈交流会和培训班,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各级督查机构和人员之间的纵向、横向交流,并定期对一些创新性、指导性较强的督查范例进行广泛推介,有效提高督查人员综合协调能力和督查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2006年来,潍坊地税局共组织各类座谈交流会、培训班22次,参加人员256人次,推介督查范例12个,有力地促进了督查督办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督查督办工作机制
“无以规矩,难成方圆”。建设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其核心内容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这对领导决策和决策执行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根据地税部门工作内容和流程,结合督查工作职责和特点,研究制定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操作规程、监督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督查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定期下发督查工作要点,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要求,明确督查工作思路目标,增强工作针对性。要立足促进工作落实,建立起督查信息下达、反馈制度,启用督查办理事项、限期整改、重大工作事项督查办理、局长热线电话处理等督查文书,将规章制度执行和督办情况全部纳入督查范围,严格工作要求、落实标准、办理时限及信息反馈程序,建立起规范、严密、全方位的督查工作机制,并进行严格监督考核、评先树优,切实增强各单位工作责任感,提高抓落实的积极性。2006年来,潍坊市地税局共编制《督查办理情况汇总表》67期、《会议确定事项督查办理情况汇总表》21期,下发《督查办理通知单》61期、《潍坊地税重大工作事项督查办理通知书》12期、《限期整改通知单》19期。有力地保障了各级领导决策的贯彻落实和地税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创新督查方式,提升督查督办工作绩效
实践证明,要保持督查督办工作生机与活力,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督查实效,就必须不断拓宽督查工作思路,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一是严把督查关口,抓好源头控制。凡需单位领导审阅的公文,一律经督查人员把关审核并对督办事项进行筛选、摘录后方可传递。并对决策事项进行细化分解,予以登记立项,纳入督查范围,杜绝有安排无落实、责任不清和落实不到位等现象。二是实施分类督查,落实督办服务。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督查事项,签发督查办理通知单,交责任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对上级部署和本级重点工作,向责任单位签发重大工作事项督查办理通知书,部署抓好落实;对通过局长热线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填制局长热线电话通知单交有关单位办理;对明查暗访发现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及责任单位落实不力的事项,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同时,加强联系沟通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有关职能科室向各单位安排的工作事项,需要督办的及时提供督查服务,采取适当方式督促抓好落实。2006年来,潍坊市地税局共分门别类立项督办1917项,办结1879项,办结率达98%。三是不断探索创新,提高督查实效。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相应措施,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方法。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在深入研究论证基础上,制定以督查信息自动生成和网上跟踪、反馈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督查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督查工作科技含量,实现督查工作由“半人工”操作向“全自动”运行的根本转变。近年来,潍坊市地税局办公室连年被潍坊市委、市政府评为“督查工作先进单位”,督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先后被省地税局和潍坊市委办公室予以刊发推介。
(四)强化跟踪问效,促进督查督办工作落实
督查督办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各项决策和部署的扎实有效落实,抓好调度督促和跟踪问效,是实现这一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一是科学设计督查工具。将督办事项全部进行督查办理情况汇总,逐条、详细列示督办内容、立项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要求、办理情况等,并实行滚动式登录和销项。对新立项的督办事项,及时汇总登录,办理完毕后,经单位领导审阅同意予以销项。二是加强督办事项跟踪问效及对责任单位调度督促。督查人员定期逐项对办理情况进行集中调度,并向单位领导据实汇报。重要事项、急办事项、有明确时限的事项,随时进行调度督促,确保工作顺利落实。三是加强重大综合性督办事项的督查调研。对办理落实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性报告,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联合进行解剖分析、研究论证和解决落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四是严格审核把关办理结果。办理完毕的督办事项,责任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由督查机构认真审核后报单位领导批阅。对没有达到办理要求的,退回责任单位,并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到位达效。